证券代码:603348证券简称:文灿股份公告编号:2024-002
转债代码:113537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雄邦”)、江苏文灿
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文灿”)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灿股份”)分别为全资子
公司天津雄邦、江苏文灿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2024年1月17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两份《保证合同》,分别为天津雄邦、江苏文灿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及2023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天津雄邦、江苏文灿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包括预留额度)范
1/4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雄邦
1、名称: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15年1月8日
3、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5、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夏青路8号
6、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汽车用和通讯、机械及仪表用等各类压铸件,及其生产用模具等工艺装备和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文灿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天津雄邦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94571.3093876.59
负债总额53072.2549194.93
银行贷款总额34740.4833352.39
流动负债总额44161.5144451.63
净资产41499.0444681.65
(二)江苏文灿
1、名称:江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17年8月25日
3、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5、住所:宜兴市屺亭街道宜北路930号
6、经营范围:汽车用压铸件、摩托车用压铸件、模具、夹具的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2/4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文灿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江苏文灿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90008.9087703.23
负债总额67041.9769998.24
银行贷款总额9813.7215725.18
流动负债总额66912.0669165.00
净资产22966.9217704.9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项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被担保方天津雄邦江苏文灿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担保范围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为授信、生产经
营所需的履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
3/4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
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100217.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89%;本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