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8证券简称:文灿股份公告编号:2025-014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相关规
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
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该文指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
1/3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
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解释第18号》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3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