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文
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灿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文灿股份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9号)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145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999809.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614700.5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2385109.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7月5日,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
(2024)验字第 70044603_B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
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并结合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以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已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1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序累计投入金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入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号额金额
1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100106.0025000.0023882.2395.53%
件智能制造项目
2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100050.0030000.0017543.0058.48%
件智能制造项目
3佛山新能源汽车零部80181.0020000.0017587.7887.94%
件智能制造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28238.5128260.89100.08%
合计350337.00103238.5187273.9084.54%
注:“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系公司将募集资金持有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投入到项目中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募投项目“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实施期间,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公司压铸车间因计划安装大吨位压铸设备,对地基负荷要求较高。主要由于为满足大吨位压铸设备及特大型模具的长期稳定运行对地基承载力实际需要,完善项目生产配套设施,保障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在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后,公司根据项目地块的地下实际勘探情况和结合项目后续运营需求,对该募投项目的地基进行特殊打桩及加固,造成整个建设工程费用投入增加;同时为了匹配公司产能投入情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采购所需设备,并控制和节约设备采购成本。
综上,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未来计划,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等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建筑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等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该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名称项目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金额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金额
重庆土地费用6400.006583.69+183.696400.006400.00-新能建筑工程费
源汽11143.0024367.00+13224.0011143.0019143.00+8000.00用
2车零设备购置及72950.0058730.40-14219.6012457.004457.00-8000.00
部件安装费用
智能工程建设其893.00912.00+19.00---制造他费用
项目预备费2499.003291.91+792.91---
铺底流动资6165.006165.00----金
合计100050.00100050.00-30000.0030000.00-
四、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为了更好地满足项目
的运营需求,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在不改变总投资规模的情况下,优化“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内部支出结构,提升资金综合使用效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稳步实施,符合项目规划与公司经营战略,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更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是公司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星明李波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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