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0证券简称:安乃达公告编号:2026-019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45万股。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
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4人,可行权数量为16.05万份。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与股票期权行权事项尚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解除限售和行权。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3、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
4、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5、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7.38元/股调整为16.8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4.76元/股调整为34.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6、2025年2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1.50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6000000股增加至
11641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7、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6.83元/股调整为16.4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6.4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4.21元/股调整为33.8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8、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9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6.43元/股调整为16.1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6.43元/股调整为16.13元/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3.81元/股调整为33.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9、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10、2026年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00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16415000股增加至11645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11、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及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
期权的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安排如下:自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
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27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行权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5年1月9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锁定/等待期将于2026年4月8日届满。
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如
下: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行
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权条件的说明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满足解除限售/行权条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件。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形,满足解除限售/行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业绩考核目标
营业收入增长率(A)/净利润增长率(B)考核年所属期间度
目标值(Am/Bm) 触发值(An/Bn)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个解除限售 率(Am)不低于 15%;或以 率(An)不低于 12%;或以
2025
/行权期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Bm) 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Bn)不低于20%。不低于16%。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度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 X1/X2 152834.22 万元,2025A≥Am X1=100% 年营业收入 200428.42对应考核年度营业
An≤A<Am X1=A/Am 万元,较 2024 年上涨收入增长率(A)
A<An X1=0% 31.14%。达到目标值,B≥Bm X2=100% 解除限售/行权比例为对应考核年度净利
Bn≤B<Bm X2=B/Bm 100%。
润增长率(B)
B<Bn X2=0%公司层面解除限售
X 取 X1 和 X2 的较高值
比例 X
注:1、“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2、“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4、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行权的股份数量。
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司对于其持有的股票期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权进行注销;其余激励
除限售/行权比例:
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评价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良好”及以上,解除解除限售/行权比例100%80%0%
限售/行权比例为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行权
100%。
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行权的数量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行权比例×公司层面解除限售/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因个
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行权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行权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属,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2.45万股;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16.05万份,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为符合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及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1月9日
2、解除限售数量:12.45万股
3、解除限售人数:23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已获授予限制本次可解锁限制本次解锁数量占激励对象性股票数量性股票数量(万已获授予限制性(万股)股)股票比例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41.5012.4530%
人员(23名)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1月9日
2、行权数量:16.05万份
3、行权人数:34人4、行权价格:33.21元/份(调整后)
5、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占授予时总股本激励对象(万份)总量的比例的比例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16.0529.18%0.14%
人员(34名)
注:上表仅包含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3名,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45万股;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34名,拟行权股份数量为16.05万份。本次解除限售及可行权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可解除限售及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适用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有关规定。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行权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与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
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均已成就,公司相关解除限售安排/行权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