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核实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核心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情
1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
4、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
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5年11月1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00万股,授予价格为16.13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5.50万份,行权价格为33.51元/股。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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