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3证券简称:和顺石油公告编号:2025-016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330872092.43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339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339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46788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18.50%。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1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为积极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
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10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近三年的现金分红额及财务指标: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4678800.0034083600.00340836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9265781.3052232802.02103755976.25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330872092.4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02846000.0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61751519.8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102846000.00
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否
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66.55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否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2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分红决策程序,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现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备查文件:
1、《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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