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九月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现行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对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进行见证,并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公告了会议通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时间和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1-法律意见书程》的要求。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下午14:00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的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赵忠主持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1.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31名,所持股份总数115762371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67.3405%,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9名,所持股份总数115043001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66.922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22名,所持股份总数719370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2-法律意见书
0.4185%。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该等股东的资格由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2.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董事、原监事;
(2)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律师。
(二)召集人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16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24%;
反对60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23%;弃权3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5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8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6873%;反对60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4254%;弃权3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8873%。
-3-法律意见书本子议案获通过。
1.0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7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72%;
反对58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05%;弃权32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2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4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6.4518%;反对58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1335%;弃权3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4147%。
本子议案获通过。
1.0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4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46%;
反对58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05%;弃权32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4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1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6.0348%;反对58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1335%;弃权3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8317%。
本子议案获通过。
1.04《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69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05%;
反对60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23%;弃权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7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6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3815%;反对60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法律意见书
8.4254%;弃权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6.1931%。
本子议案获通过。
2.《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3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40%;
反对581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01%;弃权33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5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9375%;反对58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0779%;弃权3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9846%。
本子议案获通过。
2.02《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15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24%;
反对601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19%;弃权33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5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8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6734%;反对60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3559%;弃权3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9707%。
本子议案获通过。
2.03《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2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29%;
反对59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14%;弃权33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57%。
-5-法律意见书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9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7568%;反对59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2725%;弃权3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9707%。
本子议案获通过。
2.04《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55%;
反对59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14%;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3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2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6.1738%;反对59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2725%;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5537%。
本子议案获通过。
2.05《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10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19%;
反对63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49%;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3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6039%;反对63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424%;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5537%。
本子议案获通过。
2.06《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2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29%;
反对59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14%;弃权330700股,占出-6-法律意见书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5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9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7568%;反对59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2725%;弃权3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9707%。
本子议案获通过。
2.07《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38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43%;
反对60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25%;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3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0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9931%;反对60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4532%;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5537%。
本子议案获通过。
3.《关于免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6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68%;
反对674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82%;弃权32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5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2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4.7837%;反对67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3707%;弃权3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8456%。
本议案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7-法律意见书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8-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1日在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忠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31名,所持股份总数115762371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67.3405%。现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9名,所持股份总数115043001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66.9220%。在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22名,所持股份总数719370股,所持股份总数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418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16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24%;
反对60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23%;弃权3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5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8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6873%;反对60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4254%;弃权3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8873%。
本子议案获通过。
1.0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1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7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72%;
反对58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05%;弃权32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2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4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6.4518%;反对58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1335%;弃权3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4147%。
本子议案获通过。
1.0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4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46%;
反对58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05%;弃权32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4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1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6.0348%;反对58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1335%;弃权3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8317%。
本子议案获通过。
1.04《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69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05%;
反对60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23%;弃权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7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6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3815%;反对60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4254%;弃权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6.1931%。
本子议案获通过。
2.《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3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40%;
反对581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01%;弃权33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5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9375%;反对58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0779%;弃权3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9846%。
本子议案获通过。
2.02《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15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24%;
反对601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19%;弃权33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5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8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6734%;反对60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3559%;弃权3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9707%。
本子议案获通过。
2.03《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2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29%;
反对59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14%;弃权33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5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9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7568%;反对59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2725%;弃权3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9707%。
本子议案获通过。
2.04《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55%;
3反对59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14%;弃权3277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3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2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6.1738%;反对59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2725%;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5537%。
本子议案获通过。
2.05《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10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19%;
反对63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49%;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3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6039%;反对63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424%;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5537%。
本子议案获通过。
2.06《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2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29%;
反对59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14%;弃权33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5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9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7568%;反对59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2725%;弃权3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9707%。
本子议案获通过。
2.07《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738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43%;
反对60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25%;弃权327700股,占出
4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3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0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9931%;反对60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4532%;弃权3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5537%。
本子议案获通过。
3.《关于免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651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568%;
反对674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82%;弃权32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85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2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4.7837%;反对67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3707%;弃权3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8456%。
本议案获通过。
(本页以下无正文,签署页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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