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含)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
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取得了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该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需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此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调整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戚振东张鹏2023垄F10'日 27 日(本页无正文9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呙溉孑顾建平戚振东张鹏2o23~钎三1o'月 27日(本页无正文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顾建平戚振东
2023ˉ钎三1o丿日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