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6证券简称:华菱精工公告编号:2025-017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业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823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2%;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8554319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34.46%,占公司总股本的6.42%。本次黄业华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业华先生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冻结基本情况冻结股占其所占公司股东冻结股份份是否冻结起冻结到期冻结申请冻结持股份总股本
名称数量(股)为限售始日日人原因比例比例股江苏省溧黄业2025年42028年4股权
855431934.46%6.42%否阳市人民
华月8日月7日纠纷法院
合计855431934.46%6.42%否----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累计被合计占其合计占公持股数量持股比累计被冻结数股东名称标记数所持股份司总股本
(股)例量(股)量(股)比例比例
黄业华2482354218.62%17856232071.93%13.39%
黄超38644752.90%0000
马息萍7162000.54%0000
胡牡花30000002.25%0000
合计3240421724.30%17856232055.10%13.39%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本次司法冻结事项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业华先生与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之间存在股权纠纷,因马伟先生申请财产保全,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对黄业华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8554319股股份予以冻结。
黄业华先生除与马伟先生之间存在股权纠纷外,最近一年不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业华先生本次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未对公
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形。目前黄业华先生正积极向溧阳市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及应诉解决。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