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6证券简称:华菱精工公告编号:2025-042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华菱精工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24587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33.440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超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向小华现场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首席财务官张永林先生、董事会秘书严凯聃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9729617 70.0200 12677500 29.8584 51600 0.121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新增为全104194.399110200.924451604.6765资子公司提供60000担保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上述议案1已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中,未包括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阿强、陆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