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ST东珠 公告编号:2026-057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
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浦建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8118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4%。本次股份质押后,浦建芬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22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57.72%,占公司总股本的 4.93%。
● 浦建芬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5740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浦建芬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971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47.23%,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8%。
一、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9月 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浦建芬女士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 是
是否 否 否 占 公
占其所 质押融
股东名 为控 本次质押股 为 补 质押起始 质 押 到 司 总
质权人 持股份 资资金
称 股股 数 限 充 日 期日 股 本
比例 用途
东 售 质 比例
股 押中国光
办 理 解 大银行 为上市
除 质 押 股份有 公司融
浦建芬 否 5000000 否 否 2026-9-3 13.12% 1.12%
登 记 手 限公司 资提供
续之日 无锡分 担保行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浦建芬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5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3.1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2%
解除质押时间 2026年 9月 3日
持股数量 38118080股
持股比例 8.5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220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7.7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93%
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后,浦建芬女士后续存在股份质押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比 本次质押及 本次质押及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持股数量
称 例 解除质押前 解除质押后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比例 比例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量 量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席惠明 151872560 34.04% 75170000 75170000 49.50% 16.85% 0 0 0 0
浦建芬 38118080 8.54% 22000000 22000000 57.72% 4.93% 0 0 0 0
席晨超 15479492 3.47% 0 0 0 0 0 0 0 0
谈劭旸 269920 0.06% 0 0 0 0 0 0 0 0
合计 205740052 46.12% 97170000 97170000 47.23% 21.78% 0 0 0 0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浦建芬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数量为 9717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47.23%,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8%,全部为上市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未产生直接融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浦建芬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
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独立性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