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9证券简称:东珠生态公告编号:2026-021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9286558.41元,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2509659.36元。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446096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9286558.41-630123369.43-314599799.62
(元)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
-102509659.36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4460960.00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674669909.15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4460960.0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不适用
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不适用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不适用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否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故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综合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经营状况做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