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0证券简称:百傲化学公告编号:2026-015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通运投资有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11581520股,占公司总股本29.96%;大连光曜致新舒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曜致新”)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824116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3%。
2025年11月26日,通运投资、光曜致新与刘红军先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35311182股股份转让给刘红军先生,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正按照前期披露的时间安排有序推进,后续具体进展请关注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通运投资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1867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062236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124473股。
光曜致新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1867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062236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124473股。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大连通运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1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不适用持股数量211581520股
持股比例29.96%
IPO 前取得:210261220股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320300股
股东名称大连光曜致新舒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不适用持股数量182411659股
持股比例25.83%
协议转让取得:93067173股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89344486股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名称大连通运投资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1186709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062236股数量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4124473股减持期间2026年2月5日~2026年5月4日拟减持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东名称大连光曜致新舒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1186709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062236股数量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4124473股减持期间2026年2月5日~2026年5月4日拟减持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本次股份减持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减持计划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股东将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通运投资首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3)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10%;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3的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第13个月初期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10%;(4)如违反以上股份减持承诺,转让公司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公司。
通运投资作出的上述承诺已于2022年2月全部履行完毕。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
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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