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 2026年 3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外,还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393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职务等。
(2)公示时间: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6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示(http://oa.aonong.com.cn)。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反馈邮箱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信
息、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签署情况、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情况等事项。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相关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中层
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