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3.1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1%。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本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上述激励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以下无正文)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0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