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辰欣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对辰欣药业本次拟将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6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发行价格11.6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6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人民币5565316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10346836.79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投资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新建年产 1.5 亿袋非 PVC 软袋输
124612.8824612.88
液生产线项目
国际 CGMP 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
228421.0028421.00
目新建年产2亿支冻干粉针剂生产
325018.1425018.14
线项目
1新建年产5000万支分装粉针剂
412478.3912478.39
生产线项目
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6408.5016408.50
6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0652.584095.77
7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1000.00/
合计128591.49111034.68
(二)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2019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对此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年12月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拟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补充)的议案》,因此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增加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分别在原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2019-059、2019-056、2019-
063)。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变更后募集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号金投资金额
新建年产 2 亿支冻干粉针 CGMP 固体制剂
124612.8825000.00
剂生产线项目车间二期工程项目
国际 CGMP 固体制剂车
2/28421.00/
间建设项目
2BFS‘吹灌封’一体
新建年产 1.5 亿袋非 PVC
3化无菌灌装生产线25018.1420000.00
软袋输液生产线项目项目
新建年产5000万支分装2.4亿瓶袋直立式
412478.3915000.00
粉针剂生产线项目软袋项目
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6408.50/
6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0652.58/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7/11000.00/
运资金
合计128591.49/
二、已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请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BFS‘吹灌封’一体化无菌灌装生产线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7176.25万元(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257.25万元,最终金额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累计投入及尚未支付尾款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80.41%。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5484.87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待尾款支付完毕若仍有节余,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2、剩余尾款情况
截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BFS‘吹灌封’一体化无菌灌装生产线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已结项募投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0000.00
3累计投入金额*14692.35
累计利息收入等*3178.18
BFS‘吹灌封’一体化无菌灌装
结项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7176.25生产线项目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09.58*-*-*)
注:“累计利息收入等”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项目尾款剩余的原因
上述项目剩余项目尾款1309.58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主要原因如下:
(1)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守住工程质量标准,坚持审慎节约的管控思路,全流程强化造价审核、费用管控与现场监督,压降各类配套开支;同时通过优化设备联调方案压缩系统调试周期,大幅削减试运行能耗、耗材及运维配套支出,由此产生募集资金节余。
(2)结合目前公司产能规划与当前医药市场需求变动,对项目设备采购方
案持续优化,有效降低设备采购总投入。在保障生产性能、无菌标准完全达标的基础上,以高可靠、高性价比国产设备替换部分原定进口设备;同时结合车间工艺流程整合多条产线采购计划,通过工艺升级改造替代新增设备采购需求,合理缩减设备采购投资额,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形成资金节余。
4、剩余尾款的使用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将对上述项目的剩余尾款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人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账户前,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户名开户行银行账户账号对应项目账户状态中国工商银行股
辰欣药业股份 160800012920003 国际 cGMP 固体制
1份有限公司济宁已注销
有限公司8438剂车间建设项目城区支行
4中国工商银行股 BFS‘吹灌封 ’一体
辰欣药业股份160800012920020
2份有限公司济宁化无菌灌装生产线正常
有限公司8819城区支行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
辰欣药业股份5642018800000602.4亿瓶袋直立式软
3份有限公司济宁已注销
有限公司86袋项目分行辰欣药业股份平安银行股份有
411015023302005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注销
有限公司限公司济南分行
辰欣药业股份 渤海银行股份有 200189082200117 CGMP 固体制剂二
5已注销
有限公司限公司济宁分行1期工程项目交通银行股份有辰欣药业股份378899991010003
6限公司济宁分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注销
有限公司055258营业部
三、公司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BFS‘吹灌封’一体化无菌灌装生产线项目”已结项,截至 2026 年 8 月 12日,剩余尾款为人民币13095811.44元。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剩余尾款
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金额最终以注销银行账户时的金额为准。
五、保荐机构意见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批准,审计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该事项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