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江
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精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94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373.75万股,发行价格为18.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1351.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632.7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2718.96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其中超募资金为1520.63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0Z0005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根据《江阴华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新能源车用驱动电机铁芯扩建项目44730.0044458.00
2精密冲压及模具研发中心项目6768.916740.33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20000.00
合计71498.9171198.33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项产品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审议的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项产品购买日期在前述有效期内,而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的,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四)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
2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项产品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
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不会发
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
3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的收益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42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项产品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项产品购买日期在前述有效期内,而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的,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资金使用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5(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蓝博靖张帅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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