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3证券简称:安邦护卫公告编号:2026-015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护卫”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89号),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88172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10元,共计募集资金51344.09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844.0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于2023年12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1720.2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123.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046.19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524.7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22587.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12月15日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
本次报告期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51344.09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4220.24
二、募集资金净额47123.85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4478.52
本年度使用金额11046.19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0.29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977.35
其他11.78
三、报告期期末应结募集资金余额22587.98
四、报告期期末实结募集资金余额23280.31
五、差异(注)-692.33
注:2025年12月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差异原因系本期发生的尚未在报告期内进行置换的
补充流动资金等额置换费用人民币692.3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2023年12月7日,安邦护卫、财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池华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众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4年
1月15日,安邦护卫、安邦护卫(浙江)公共安全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财通证券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池华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5年7月31日,安邦护卫、浙江衢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浙江温州鹿城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池华街支33050161674100000539募集资金专户4176557.03活期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1202020729800555247募集资金专户155017227.81活期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池华街支33050161674100000538募集资金专户35074469.76活期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331065520013001214992募集资金专户314784.08活期司杭州众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池华街支33050161674100000540募集资金专户61.76活期行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201000394486976募集资金专户19627662.10活期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8110801013103198468募集资金专户18592299.19活期司衢州分行
合计232803061.73
注:应结余额与实际余额存在差异的原因系本期发生的尚未在报告期内进行置换的补充流动资金等额置换费用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5757.02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624.24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32.78万元(不含税)。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283号)。上述资金置换事项于2024年度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5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序号发行机构产品名称金额年化利率期限名义到期日赎回中国工商银中国工商银行2024行股份有限
1年第2期公司客户大5000.001.80%12个月2025-5-31是
公司杭州解
额存单(12个月)放路支行中国工商银中国工商银行2024行股份有限
2年第11期公司客户5000.001.35%6个月2025-5-30是
公司杭州解
大额存单(6个月)放路支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整体尚未完工,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拟对“集团数字化升级发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期集团数字化升级
2025年12月2026年12月
发展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浙江公共安全服务中心(一期)项目”中区域现金服务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
心、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心三个子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州安
邦护卫有限公司以及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实施,其中衢州安邦建设区域现金服务中心和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温州安邦建设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和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心,相应实施地点从杭州市钱塘区变更为衢州和温州。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安邦护卫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6256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报告,保荐机构认为:安邦护卫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安邦护卫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3年12月15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046.1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524.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91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9.31%已变截至期末截至项目更项截至募集累计投入期末项目达到可行目,截至期期末本年是否资金调整后本年度金额与承投入预定可使性是募投含部末承诺累计度实达到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项目承诺投资总投入金诺投入金进度用状态日否发性质分变投入金投入现的预计投资额额额的差额(%期(具体生重
更额(1)金额效益效益
总额(3)=(2)-)(4)到月份)大变
(如(2)
(1)=化
有)(2)/(1
)
研发174317437.17437.1439.12370.-2026年不适不适集团数字化升级发展项目否
项目7.11111143215066.7913.5912否月用用
生产247424740.24740.7359.92090
浙江公共安全服务中心(一期)项目是0.21212137.27-3832.9484.51
2026年不适不适
12否建设月用用
5000.4946.54946.52247.12247.不适
补充流动资金补流否0033212-2699.4145.43不适用用
471747123.47123.11046.2552-
合计7.328585194.7121599.1454.17---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因人工智能发展、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系统的数字化需求目标随之调整;基于审慎投资考虑,公司放慢了数字目)化软件系统的投资进度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不适用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详见本报告三(四)之说明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不适用银行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项目整体尚未完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3年12月15日变更本是项目达后的募年否到预定项目董事股东投实实变更后项截至期末度达本年度实实际累计投资进度可使用可行会审会审变更后对应的项施施目拟投入计划累计实到
际投入金投入金额(%)状态日性是议通议通的项目原项目目主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额(2)(3)=(2)/(1)现预
期(具否发过时过时性体点总额的计体到年生重间间质效效
月)大变益益化浙江公浙江公共安全共安全生衢20252025不不
服务中服务中产州衢2026年年7年75400.005400.003541.473541.4765.58适适否心(一心(一建安州12月月8月24用用期)项期)项设邦日日目目浙江公浙江公共安全共安全生温20252025不不
服务中服务中产州温年7年73700.003700.001742.801742.8047.102026年适适否心(一心(一建安州12月月8月24用用期)项期)项设邦日日
目目合计9100.009100.005284.275284.2758.07-----
为适应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和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加速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浙江公共安全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服务中心(一期)项目”中区域现金服务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心三个子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控具体募投项目)股子公司衢州安邦以及温州安邦,其中衢州安邦建设区域现金服务中心和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温州安邦建设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和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心,相应实施地点从杭州市钱塘区变更为衢州和温州。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不适用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不适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