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5证券简称:盛景微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年12月19日目录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
议案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6
议案三《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
2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1、本次股东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证券部负责会议的程序
安排和会务工作。
2、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务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于2025年12月19日14:00—14:30准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3、股东未做参会登记或会议签到迟到的,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和发言。
4、股东在会议上有权发言和提问。为维护股东会的秩序,请准备发言和提
问的股东事先向会议会务组登记申请,并提供发言提纲,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5、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
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6、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议案。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7、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
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8、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3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14:30
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 6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H7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永刚
会议议程: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宣读议案
(1)宣读《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宣读《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宣读《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股东发言
5、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6、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7、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结果
8、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9、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见证意见
10、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11、主持人宣布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结束
4议案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
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司拟新增1名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提名于宗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于宗光先生的简历如下:
于宗光,男,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南大学半导体器件与微电子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任中科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副所长;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任中电国基南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任中电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
2022年10月,任无锡中微爱芯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月至2025年5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首席科学家;2025年5月至今,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首席技术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于宗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于宗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已按照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5议案二《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
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司拟新增1名非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提名潘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潘叙女士的简历如下:
潘叙,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武汉大学 EMBA。2015年 7月至 2018年 1月,任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02年5月至今,任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化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至2024年2月,任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0月至今,任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2月至今,任上海先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潘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8.75万股,占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66%。潘叙女士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锡九安芯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潘叙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潘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6议案三《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1-4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86,注册会计师中,超过2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天衡所业务总收入5.2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4.60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 1.55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92家(含 H股),收费总额 0.83亿元,主要分布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7天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
自律监管措施7次(涉及16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焕新先生,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7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爱萍女士,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正凤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50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下降16.67%,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8(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所,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5年,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容诚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履行公开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天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
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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