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373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373号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景微)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盛景微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盛景微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盛景微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盛景微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盛景微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盛景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汪焕新(项目合伙人)
中国·南京
2026年4月23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崔爱萍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的规定,将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1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18元。截至2024年1月19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16.666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0863346.0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6779101.1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864084244.8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4]210Z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96086.33
减:保荐承销费6870.50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89215.83
减:前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19541.01
减:本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10430.29
减:其他发行费用2398.43
减: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759.10
减: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408.98
加: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净额285.03
加:现金管理收益净额1708.48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2171.54
1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余额265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24年1月19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新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年8月7日,公司和公司子公司盛泽芯集成电路(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泽芯”)
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开户主体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860111100001452462460.96
公司锡新吴支行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2071018800057423411398.89
公司锡新区支行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06350010402605731356.55
公司司无锡新吴支行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5109047160100016225.24
公司锡新区支行
盛泽芯集成电路(无锡)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86011110000714298283.76
有限公司锡太湖新城支行
盛泽芯集成电路(无锡)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20710188000597836446.14
有限公司锡新区支行
合计22171.54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9730.4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5月1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1680802.59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且满足置换条件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97591022.71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089779.8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10Z0073 号)。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1680802.5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97591022.71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089779.88元。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2月23日经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2月21日经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
3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而定,期限自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部分一并纳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即合计额度为4.5亿元),该额度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而定,期限自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12个月。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机构账号存储方式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6505241收益凭证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7792869收益凭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26500.00万元,2025年度实际收益854.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4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认购金额赎回金额结余金额实际收益序号受托机构产品名称起始日是否如期归还(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0000.0010000.00-2024-2-29如期归还288.00
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4000.004000.00-2024-9-12如期归还20.43
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7天通知存款5000.005000.00-2025-1-17如期归还4.67
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5000.005000.00-2025-3-3已转让41.25
5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3个月结构性存款8000.008000.00-2025-3-6如期归还48.00
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6个月结构性存款8000.008000.00-2025-6-17如期归还80.00
7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159天结构性存款4500.00-4500.002025-9-5尚未到期-
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33天结构性存款12000.0012000.00-2024-12-11如期归还22.78
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7天通知存款19000.0019000.00-2025-1-17如期归还20.10
1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7000.0017000.00-2025-2-25如期归还87.10
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7000.0017000.00-2025-6-5如期归还87.84
1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6000.00-16000.002025-9-24尚未到期-
1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92天结构性存款5000.005000.00-2024-10-14如期归还27.22
1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7天通知存款5000.005000.00-2025-1-16如期归还4.86
1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7天通知存款1000.001000.00-2025-1-17如期归还0.94
1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122天结构性存款5000.005000.00-2025-3-3如期归还33.59
1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92天结构性存款5000.005000.00-2025-8-5如期归还22.81
1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3063.453063.45-2025-1-21已转让5.68
2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7天通知存款5000.005000.00-2025-1-17如期归还0.04
2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7天通知存款8500.008500.00-2025-1-17如期归还7.23
2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4000.004000.00-2025-2-26已转让50.35
2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6000.00-6000.002025-2-26尚未到期-
5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认购金额赎回金额结余金额实际收益序号受托机构产品名称起始日是否如期归还(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2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1000.731000.73-2025-10-17已转让1.42
合计174064.18147564.1826500.00854.33
注:上表中尾数上存在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
6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盛泽芯为募投项目“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会发生变化。同时,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盛泽芯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相关募集资金,并及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2024年6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等债权凭证(或背书转让)等方式支付
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3、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7年3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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