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6证券简称:大明电子公告编号:2026-001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3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4000.10万股,发行价格为 12.5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020125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90571.4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423821978.5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132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全资子公司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各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次账户注销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序号开户主体开户银行专户账号账户状态
1大明电子股份中国建设银行乐清虹3305016275620978
有限公司桥支行9888正常
2大明电子股份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663688897正常
有限公司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大明电子股份司温州乐清虹桥小微577904969410008正常
有限公司企业专营支行
4大明电子股份中国工商银行温州乐1203282429567899
有限公司清虹桥支行958本次注销
5大明电子股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377986928347本次注销
有限公司司温州乐清虹桥支行
6大明电子股份交通银行温州乐清支3330373100188688
有限公司行88866本次注销7大明电子(重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123912469610006正常庆)有限公司司重庆分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温州乐清虹桥支行(专户账号:120328242956789995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虹桥支行(专户账号:377986928347)、交通银
行温州乐清支行(专户账号:333037310018868888866)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经
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