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
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1475号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目录页次
一、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1-3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4-5用情况汇总表
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6-7用清偿情况表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1475号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或“公司”)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东方时尚管理层编制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下及东方时尚针对2024年12月31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方时尚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东方时尚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东方时尚管理层编制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第1页德皓核字[2025]00001475号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下外的鉴证业务》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下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其他事项
我们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东方时尚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
8月15日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我们不对除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
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中所列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外的其他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四、审核结论
如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所述,东方时尚
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8月15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分别
为38734.45万元和0.00万元。我们认为,后附的东方时尚管理层编制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编制下满足监管要求。
本报告仅供东方时尚核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清偿情况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附件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以本页下简无正文)
第2页德皓核字[2025]00001475号以本页无正文,为德皓核字[2025]00001475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丽芳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冯雪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第3页德皓核字[2025]00001475号
附件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2024年1月1日
2024年期末2025年8月142025年8月15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与上市公司2024年期初占用至2024年12月资金占用方名占用资金余日、15日偿还发日资金占用余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占用的关联关系资金余额31日新增资金占额生金额额以注释1)用发生金额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应收账款保理非经营性
上市公司母公司3500.003500.003500.00公司业务扣款占用
控股股东、实 北京千种幻影科技 控股股东、实际控 采购 VR 模拟 非经营性
29759.16489.5130248.6730248.67
际控制人及其有限公司制人的附属企业器占用附属企业采购新能源汽
北京桐隆汽车销售控股股东、实际控非经营性
4985.78 - 4985.78 4985.78 车 AI智能驾培
有限公司制人的附属企业占用系统
小计38244.94489.5138734.4538734.45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小计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小计
总计38244.94489.5138734.4538734.45
注释1:截至2025年8月15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代偿协议或债权转让方式,由第三方下现金方式完成对东方时尚38734.45万元非经营性
第4页德皓核字[2025]00001475号
资金占用的清偿,具体情况如简:
以1)复利产业发展以深圳)有限公司和北京众诚和合科技发展中心以有限合伙)作为产业投资人,与中祥航业(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利茂大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宝鑫恒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州睿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澹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代表“申优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稀哲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锐雯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合伙)其他八方共同
组成联合体,与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千种幻影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代偿协议,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清偿其非经营性占用的东方时尚资金合计337486717.76元。
以2)复利产业发展以深圳)有限公司和北京众诚和合科技发展中心以有限合伙)作为产业投资人,与中祥航业(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利茂大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宝鑫恒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州睿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澹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代表“申优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稀哲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锐雯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合伙)其他八方共
同组成联合体,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对北京桐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享有的49857769.92元债权,转让给联合体,协助公司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以3)上述联合体公司已于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15日累计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387344487.68元。其中,北京金汇鼎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东方时尚指定账户支付6000万元,系代复利产业发展以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的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深圳市申优天权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东方时尚指定账户支付800万元,系代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复利产业发展以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说明,无论是直接支付还是代支付,上述资金均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不因任何原因与形式在资金支付后主张东方时尚退还已支付的资金。
以4)上述产业投资人已签订无条件,不可撤销承诺函,承诺前述合计人民币387344487.68元资金全部用于代相关方清偿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取得东方时尚对相关方的债权,且该代偿行为或债权购买行为对东方时尚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与形式拒绝履行资金支付义务,下及不因任何原因与形式在资金支付后主张东方时尚退还已支付的资金。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会计主管人员):
第5页德皓核字[2025]00001475号
附件二: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编制单位: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占用股东或关联人名发生原因2024年12月31日余额偿还方式以注释)偿还金额偿还时间
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3500.00现金3500.002025年8月14日、15日
北京千种幻影科技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30248.67现金30248.672025年8月14日、15日
北京桐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4985.78现金4985.782025年8月14日、15日
小计38734.4538734.45
注释1:截至2025年8月15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代偿协议或债权转让方式,由第三方下现金方式完成对东方时尚38734.45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偿,具体情况如简:
以1)复利产业发展以深圳)有限公司和北京众诚和合科技发展中心以有限合伙)作为产业投资人,与中祥航业(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利茂大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宝鑫恒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州睿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澹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代表“申优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稀哲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锐雯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合伙)其他八方共同
组成联合体,与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千种幻影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代偿协议,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清偿其非经营性占用的东方时尚资金合计337486717.76元。
以2)复利产业发展以深圳)有限公司和北京众诚和合科技发展中心以有限合伙)作为产业投资人,与中祥航业(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利茂大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宝鑫恒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州睿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澹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代表“申优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稀哲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锐雯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合伙)其他八方共
同组成联合体,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对北京桐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享有的49857769.92元债权,转让给联合体,协助公司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第6页德皓核字[2025]00001475号
以3)上述联合体公司已于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15日累计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387344487.68元。其中,北京金汇鼎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东方时尚指定账户支付6000万元,系代复利产业发展以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的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深圳市申优天权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东方时尚指定账户支付800万元,系代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复利产业发展以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说明,无论是直接支付还是代支付,上述资金均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不因任何原因与形式在资金支付后主张东方时尚退还已支付的资金。
以4)上述产业投资人已签订无条件,不可撤销承诺函,承诺前述合计人民币387344487.68元资金全部用于代相关方清偿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取得东方时尚对相关方的债权,且该代偿行为或债权购买行为对东方时尚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与形式拒绝履行资金支付义务,下及不因任何原因与形式在资金支付后主张东方时尚退还已支付的资金。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会计主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