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6-056
转债代码:113575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阶段:已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142630890.52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处于审理阶段,由于北京仲裁委员会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近日,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26)京仲案字第02528号仲裁案受理通知。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存在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现该案件已获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尹红梅
案由: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
(二)本次仲裁机构的名称及所在
仲裁机构名称:北京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所在地:中国北京
二、本次仲裁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1(一)事实及理由
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东方时尚”)于2016年
11月21日设立,由公司与尹红梅两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额为2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6.67%;尹红梅认缴出资额为1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3.33%。依据山东东方时尚公司章程规定,两名股东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缴出资。根据双方签订的《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与尹红梅关于投资运营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项目协议书》第九条违约责任的约定,任何一方未按时缴纳出资的,则该方构成严重违约,因该等行为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同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山东东方时尚成立后,公司已依约全额实缴出资20000万元。股东尹红梅仅在2022年实缴出资740万元,至今仍未履行剩余9260万元的出资义务。公司多次催告其缴纳出资,尹红梅均以各类理由予以拖延。
山东东方时尚自成立以来,因土地购置、厂房建设及项目运营等需要大量资金,鉴于尹红梅长期未履行出资义务,为保障山东东方时尚的正常经营及项目开展,公司不得不持续向山东东方时尚提供财务资助。截至本仲裁申请之日,公司累计向山东东方时尚资助资金共计470128809.74元,尹红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赔偿责任。此外,尹红梅未履行股东出资义务的行为,亦对山东东方时尚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其应以未实缴出资金额为基数,向山东东方时尚承担未出资部分对应的利息损失。
尹红梅自山东东方时尚公司设立之日起,便持续担任董事兼总经理职务。作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其长期未能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尽的勤勉义务,且未足额履行基本出资义务。因此,尹红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出资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三条及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
出资义务的股东履行向公司出资的义务,并且该被告股东不得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二)本次仲裁的申请人请求
1、请求被申请人向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支付未实缴出资9260
2万元;
2、请求被申请人向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支付未实缴出资9260
万元的利息,以926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
2026年3月6日,共计33198800.55元;
3、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被申请人不履行出资义务导致申请人需向
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出借资金共计470128809.74元的资金占用利息,即以470128809.74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
2026年3月6日,共计16832089.97元;
4、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担保费用。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件处于已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由于北京仲裁委员会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累计新增诉讼数量为31件,涉及本金金额为163612566.6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6%。近十二个月新增诉讼、仲裁事项中,案件涉及事项主要为合同纠纷,除上述仲裁案件外,其他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表如下:
序涉案金额
案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案件进展号(元)
(2025)豫东方时尚通用航空北京潞州通用航空
11622民初合同纠纷1907510.00已调解,执行中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6496号
(2026)豫建设工程
甘肃机械化建设工东方时尚(民权)机
21421民初施工合同4766793.64一审审理中
程有限公司场有限公司
523号纠纷
3被告一:东方时尚驾
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2026)苏被告二:东方时尚国民间借贷
31324民初杨照军际航空发展有限公11000000.00一审审理中
纠纷
2162号司
被告三(标的):东方时尚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京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东方时尚驾驶学校
40105民初合同纠纷1200092.63一审审理中
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97919号共26件(含劳
5单笔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下(含)的诉讼案件2107279.83动仲裁案件)
合计20981676.10
注:本表“涉案金额”仅为原告/申请人主张的确定金额,包括债权金额、利息及逾期利息、罚息等,不包含需持续计算以及暂无法确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五、已披露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序
案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涉案金额(元)案件进展号
(2025)被告一:东方时尚驾
浙江浙银金融租融资租赁一审已判决,
1浙0102民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8234856.16
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公司已上诉
初8543号被告二:徐雄
(2025)鄂
0115民初湖北东方时尚驾驶培
建设工程
7096号湖北森鑫建设工训有限公司、东方时二审维持原
2施工合同1306021.61
/(2025)程有限公司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判纠纷鄂01民终公司
22257号
(2025)鄂
0115民初被告一:湖北东方时
建设工程
6944号湖北森鑫建设工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3施工合同5179487.62二审审理中
/(2025)程有限公司被告二:东方时尚驾纠纷鄂01民终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22256号
4(2025)鄂
0115民初被告一:湖北东方时
建设工程
7104号武汉瑞富祥建设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二审维持原
4施工合同25439600.00
/(2025)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二:东方时尚驾判纠纷鄂01民终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22249号
(2025)京
0114民初
北京百善东方时二审对方撤
35321号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
5尚技术培训有限合同纠纷10000000.00诉,已申请强
/(2026)人民政府公司制执行京01民终
1593号共计5件(含
6单笔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下(含)的诉讼案件419.790.39劳动仲裁)
注:本表“涉案金额”仅为原告/申请人主张的确定金额,包括债权金额、利息及逾期利息、罚息等,不包含需持续计算以及暂无法确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六、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若
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六)项规定,若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
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
5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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