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5-190
转债代码:113575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东时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
29日披露《关于召开“东时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1月1日、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8日披露《关于召开“东时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提示债券登记日持有“东时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可报名参会。
*根据《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东时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00
4、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6、债券登记日: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债券登记日(2025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时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所代表的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
*上述公司股东、公司及担保人(如有)的关联方。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9名,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持有“东时转债”未偿还债券480张(每张面值100元),面值总额为48000元,占“东时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且有表决权的0.049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表决情况及结果1、审议《关于重新推选“东时转债”受托管理人并授权参与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如有)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48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反对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弃权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海、李孟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