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6-076
转债代码:113575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39806273.53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处于审理阶段,由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近日,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时尚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京0105民初84121号民事传票。公司因与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各方当事人
原告: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被告一: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三:徐雄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二)本次诉讼机构的名称及所在
1机构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机构所在地:中国北京
二、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事实及理由
2023年3月3日,原告与东方时尚公司签订了编号为1010102303010105的
《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原告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向被告提供1亿元(敞口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业务种类包括国内保理融资、国内信用证卖方融资、国内信用证、供应链融资(供应商融资),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3年3月3日至2024年3月3日。
2023年3月3日,原告与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1010102303010105B01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对东
方时尚公司在《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23年3月3日,原告与徐雄签订了《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徐雄
对东方时尚公司在《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24年12月18日,原告与东方时尚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约定
东方时尚公司以其持有的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44.19%股权(对应注
册资本13256万元)对上述《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以及项下的编号为
1010112303170069、1010112303170070、1010112304250056、1010112304250057、1010112304250060、1010112305150106、1010112306260053号《供应商额度使用协议书》《供应商融资业务合同(买方代理申请融资专用)供应商融资业务融资申请书(买方代理申请融资专用)》及《供应商融资业务(买方代理申请融资专用)协议付息付费合作协议》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并于2024年12月19日于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质押登记。
公司陆续签订了编号为1010112303170069、1010112303170070、
1010112304250056、1010112304250057、1010112304250060、1010112305150106、
1010112306260053的《供应商融资业务授信额度使用协议书》《供应商融资业务合同(买方代理申请融资专用)》《供应商融资业务融资申请书(买方代理申请融资专用)》及《供应商融资业务(买方代理申请融资专用)协议付息付费合作协议》,原告累计同意在《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中为被告核定供应商融资业务额
2度39398300元,共分为7笔款项进行发放。与此同时,原告与东方时尚公司
分别签订了编号为1010112303170069、1010112303170070、1010112304250056、
1010112304250057、1010112304250060、1010112305150106、1010112306260053
的《供应商融资业务融资申请书(买方代理申请融资专用)》,确认原告向东方时尚公司提供供应商融资业务额度39398300元人民币,融资执行年固定利率
4.5%,同时约定如原告未能在融资到期日收款,就逾期部分自逾期之日起按照逾
期罚息利率计收利息(逾期罚息利率为约定的年固定利率水平上加收50%),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另,对于被告所属的、与供应商融资业务对应的应收账款转让至原告的事项,原告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平台中进行了转让登记。原告依约向东方时尚公司发放融资款项39398300元人民币,履行了合同义务。
现7笔融资业务均已到期,因东方时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发生逾期,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亦未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本次诉讼的申请人请求
1、判令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归还原告全部借款本金人民币
37505586.73元及截至2025年2月24日(含当日)的利息2300686.80元,并支付自2025年2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前述欠款本金为基数,按照6.75%/年的罚息标准计算);
2、判令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对上述第1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判令原告有权就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东方时尚驾
驶培训有限公司44.19%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由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累计新增诉讼数量为6件,涉及本金金额为40901365.26元,占公司最
3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40%。近十二个月新增诉讼、仲裁事项中,案件涉及
事项主要为合同纠纷,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其他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表如下:
序涉案金额
案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案件进展号(元)
(2026)渝北京建智达工程管重庆东方时尚驾驶
10157民初合同纠纷950597.67一审审理中
理股份有限公司培训有限公司
33412号
(2026)渝远瓴工程咨询集团重庆东方时尚驾驶
20157民初合同纠纷102922.50一审审理中
有限公司培训有限公司
33077号
被告一: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2026)京证券虚假
被告二:徐雄
374民初陈香陈述责任10000.00一审审理中
被告三:王红玉
1742号纠纷
被告四:徐劲松
被告五:闫文辉
被告六:季冬鹏共3件(含劳动
4单笔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下(含)的诉讼案件31571.56仲裁案件)
合计1095091.73
注:本表“涉案金额”仅为原告/申请人主张的确定金额,包括债权金额、利息及逾期利息、罚息等,不包含需持续计算以及暂无法确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五、已披露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序
案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涉案金额(元)案件进展号
第一被告:东方时尚对被申请人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东方时尚虚
(北京)有限公司拟现实技术
第二被告:东方时尚应用(北京)
(2024)津
民生金融租赁股驾驶学校股份有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东
10319民初22417443.52
份有限公司公司合同纠纷方时尚驾驶
28902号
第三被告:北京千种学校股份有
幻影科技有限公司限公司、北京
第四被告:东方时尚千种幻影科
国际航空发展有限技有限公司、
4公司东方时尚国
第五被告:徐劲松际航空发展
有限公司、徐劲松名下已冻结银行存
款、支付宝、财付通
24330229.
17元继续采取冻结措施。
(2025)渝0112民北京东和正道公重庆东方时尚驾驶培建设工程变更诉讼请
211786424.94
初128780路工程有限公司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求号收到一审判决书,且冻结被申请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2026)东方时尚通用航东方时尚驾驶学校东方时尚国民间借贷
3豫1622民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12748577.14际航空发展
纠纷初1111号有限公司的
股权(出资
额:150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该案件公司已上诉。
(2025)京东方时尚驾驶学北京建研天成环境科
修理合同一审已判决,
40115民初校股份有限公司技发展有限公司116300.00
纠纷公司已上诉
26920号(原审被告)(原审原告)
(2025)渝
重庆东方时尚驾驶培劳动争议一审已判决,
50112民初杨小英754836.40
训有限公司纠纷公司已上诉
128128号
5被告一:刘红海
被告二:东方时尚驾
(2025)京机动车交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诉讼请
60111民初徐士华通事故责524198.54
被告三:中国太平洋求
17443号任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5)云
0127民初
3657号
/(2025)云南东方时尚驾收到云南省劳动合同
7云01民终驶培训有限公司李自成145485.28高级人民法
纠纷
11468号(上诉人)院裁定书
/(2026)云民申
814号
被告一:闫刚
被告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5)京
被告三:张战成一审已判决
0115民初被告四:华泰财产保机动车交(其中被告
3639号8马淑荣险股份有限公司通事故责1112790.27三已上诉),
/(2026)
被告五:孙彦清任纠纷收到上诉开京02民终
被告六:东方时尚驾庭传票
5579号
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北京永林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2025)冀0110民石家庄东方时尚驾驶初10825收到二审传北京鲁兴筑龙建培训有限公司装饰装修
9号547380.00票,二审已开
设工程有限公司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合同纠纷
/(2026)庭,未出判决份有限公司冀01民终
3383号
(2025)鄂
0115民初被告一:湖北东方时
建设工程
6944号湖北森鑫建设工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二审已判决,
10施工合同5179487.62
/(2025)程有限公司被告二:东方时尚驾维持原判。
纠纷鄂01民终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22256号
6(2025)建设工程
渝0112民重庆市金建科技重庆东方时尚驾驶施工合同收到一审判
112149842.55
初63365发展有限公司培训有限公司纠纷决号
(2025)建设工程渝0112民重庆市金建科技重庆东方时尚驾驶施工合同收到一审判
125664396.89
初63359发展有限公司培训有限公司纠纷决号
(2025)京
0115民初
18968号北京利骏建设工东方时尚驾驶学校建设工程收到执行通
131121413.00
/(2026)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知书京0115执
6511号
(2025)晋被告一:东方时尚驾
0702民初驶学校晋中有限公
大地建筑事务所建设工程
10914号司收到二审传
14(国际)河北分设计合同2174000.00
/(2026)被告二:东方时尚驾票公司纠纷晋07民终驶学校股份有限公
1007号司
被告一:东方时尚驾
(2025)晋驶学校晋中有限公
0702民初建设工程
大地建筑事务所司
10913号设计合同收到二审传
15(国际)被告二:东方时尚驾912800.00
/(2026)纠纷票驶学校股份有限公晋07民终司
1005号
(2025)京
0115民初上诉人:东方时
被上诉人:崔志凯收到二审判
36312号尚驾驶学校股份劳动争议
16(原审互为原、被121233.94决书,维持原/(2026)有限公司(原审纠纷告)判京02民终互为原、被告)
4253号
(2025)京0115
民初上诉人:东方时
被上诉人:张振刚收到二审判
34811号尚驾驶学校股份劳动争议
17(原审互为原、被191950.21决书,维持原
/(2026)有限公司(原审纠纷告)判京02民互为原、被告)终4187号
7(2025)
京0115
民初上诉人:东方时
被上诉人:李永顺收到二审判
34598号尚驾驶学校股份劳动争议
18(原审互为原、被159937.77决书,维持原
/(2026)有限公司(原审纠纷告)判京02民互为原、被告)终4181号共计20件
19单笔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下(含)的诉讼案件146116.19(含劳动仲
裁)
注:本表“涉案金额”仅为原告/申请人主张的确定金额,包括债权金额、利息及逾期利息、罚息等,不包含需持续计算以及暂无法确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六、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其他风险提示
(一)“东时转债”到期无法兑付
“东时转债”已于2026年4月8日到期,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无法兑付“东时转债”本息。2026年3月以来,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及货币资金状况,多次披露关于“东时转债”即将到期无法兑付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对“东时转债”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东时转债”的后续处理,公司将在临时管理人的统筹下,力求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最大程度保障“东时转债”持有人的权益。
(二)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8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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