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持续督导机构”)作为东方
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或“公司”)的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东方时尚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时转债”发行上市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8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2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计428万张,期限6年。“东时转债”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回售条款及回售价格
东方时尚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东时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可转换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东方时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东时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一)附加回售条款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
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参考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东时转债”第六年的票面利率2.30%,计算天数为292天(2025年4月9日至2026年1月26日),利息为
100×2.30%×292/365≈1.84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1.84元/张。
三、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东时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东时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575”,转债简称为“东时转债”。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
(四)回售价格:101.84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东时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年2月4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四、回售期间的交易
“东时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东时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东时转债”将停止交易。
五、风险提示
如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则等同于以101.84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东时转债”。截至本核查意见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东时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六、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东时转债”回售有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持续督导机构对本次“东时转债”回售有关事项无异议。
2025年12月31日,本持续督导机构出具了关于东方时尚终止可转换债券部分
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相关风险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可转换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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