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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时: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28 00:00 查看全文

ST东时 --%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5-197

转债代码:113575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拍卖的股份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公司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数据为截至2025年11月26日,下同)714909792股的0.28%。

*目前该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受让方在受让上述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本次拍卖基本情况近日,公司通过公开渠道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公司共计

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将进行司法拍卖,具体如下: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28日10时至2025年12月29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拍卖标的: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2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603377);

2、拍卖时间:2025年12月28日10时起至2025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3、拍卖地点: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

4、起拍价:人民币7218000元;

5、保证金:人民币721800元;

6、增价幅度:人民币30000元;

7、拍卖原因:经向控股股东了解,因债权债务纠纷,申请人向北京市大兴

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股票。

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时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9650000股(含已拍卖未过户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9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上略有差异,下同)。

东方时尚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9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

徐雄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49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

东方时尚投资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股份数量为49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徐雄先生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股份数量为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司法冻结和

司法标记股份49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

2、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所持有的公司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被司法拍卖成功,但尚未完成过户。若完成过户手续,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

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股比例预计将减少0.56%,剩余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42%;若东方时尚投资本次司法拍卖成功实施,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进一步减少至439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14%。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4、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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