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6-111
转债代码:113575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裁决,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仲裁涉及的《保证函》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其财产独立承担《裁决书》
裁决的民事责任。公司仅作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被申请人)的管理人,
代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诉讼/仲裁权利、实施相关诉讼/仲裁行为。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代“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被申请人:徐雄
第三被申请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4)以及公司定期报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2024)穗仲案字第11762
1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第一被申请人(即“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仲裁庭注)向申请人偿还强制平仓后未能清偿的融资债务本金
33985259.06元、融资债务利息2499300.33元,以及自2024年8月8日(含)起,以欠付的融资债务本金33985259.06元为基数,按融资年利率8.3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融资债务利息;
(二)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两部分违约金:第一部分,以50991404.58
元为基数,利率为每日万分之二,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含)至2024年7月7日(含)共192天;第二部分,以36484559.39元为基数,利率为每日万分之二,从2024年8月7日(含)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第一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的律师费110000元;
(四)第一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本案仲裁受理费225451元、处理
费67635元,仲裁费总计293086元由第一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预缴本案仲裁费,本会不作退回,第一被申请人应承担部分由其径付申请人);
(五)第二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一)至(四)项裁决确定的第一被申请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以上裁决第一、第二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的款项,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付清。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裁决书》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仲裁涉及的《保证函》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一被申请人以其财产独立承担《裁决书》裁决的民事责任。公司仅作为第
一被申请人的管理人,代表第一被申请人行使诉讼/仲裁权利、实施相关诉讼/仲裁行为。
四、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112)。
2五、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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