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8证券简称:亚士创能公告编号:2026-010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被告
*涉案的金额:票据所载金额10万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
青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5)沪0118民初5399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案件各方当事人
原告:重庆伯特斯阀门有限公司
被告:亚士防水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二)诉讼案件受理及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5)沪0118民初5399号),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已受理重庆伯特斯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伯特斯”)诉公司控股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三)基本案情及诉讼请求原告诉称,原告于2025年1月27日因与河北信诚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信诚”)发生业务往来,自该公司处取得商业承兑汇票一张。该汇票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出票人为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节能”),收票人为亚士防水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防水”)。2025年1月24日,亚士防水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河北信诚;
2025年1月27日,河北信诚又背书转让给原告(重庆伯特斯)。该汇票到期日
为2025年7月24日。汇票到期后,原告提示付款被拒。为此,原告诉请法院:
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票据款项人民币10万元及相应利息;
2.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用。
(五)本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准确计量。公司将依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诉讼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上一公告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涉案金额合计
131117985.09元,公司及子公司均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其他诉讼、仲裁情况表》。后续公司将根据个案实际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其他诉讼、仲裁情况表
起诉/
序号涉案时间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案号诉讼金额(元)进展情况被诉
(2025)沪0118强制执行
12025年9月昆山永*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被诉3543667.36
民初21421号过程中
金融借款合同(2025)皖1102一审判决
22025年9月广发银行滁州分行公司控股子公司被诉10095000.00
纠纷民初9052号结案建设工程施工尚在审理
32025年12月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诉58656359.00
合同纠纷过程中
(2026)沪0118尚在审理
42025年12月公司赵**保证责任纠纷起诉3190000.00
民初6596号过程中
(2026)沪0118尚在审理
52026年1月温州坤*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被诉4010118.71
民初3302号过程中
金融借款合同(2026)新0103尚在审理
62026年2月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诉10000000.00
纠纷民初2065号过程中
其他涉诉金额小于300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总计41622840.02元,其中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原告或申请人的金额为5712663.50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金额为35910176.5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