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三美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根据使用计划逐步投入,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该额度。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发行名称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9年3月27日
募集资金总额193716.59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81289.60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不适用累计投入达到预定可使项目名称进度(%)用状态时间
江苏三美2万吨1112-四氟乙烷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66.832021年12月改扩建及分装项目
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114.512026年12月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
1(注2)
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
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82.832027年6月(注3)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注
454.362021年4月)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注
5100.002023年10月)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注
6100.002024年4月)
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69.742023年4月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53.892026年5月线及厂房建设项目(注6)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注
610.952026年5月)
偿还银行贷款100.0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不适用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否施
注:1、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5年9月30日数据;
2、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及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江苏三美1万吨五氟丙烷项目”变更为“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本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系在审议变更项目时包含了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现金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3、经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及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江苏三美1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变更为“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
4、经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于2019年9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变更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
5、经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
6、经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单位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2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前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的期限本次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笔现金管理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90亿元,授权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最近12个月内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尚未收回序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收益(万现金管理类型本金金额号(万元)(万元)元)(万元)
1普通大额存单16100.0012400.0032.733700.00
2结构性存款23400.0015500.0058.017900.00
3定期存款10200.0010200.0045.890.00
4其他:收益凭证3000.003000.0012.400.00
合计149.03116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164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2.55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21.07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19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1160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7400.00
注:1、最近12个月指2025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
2、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3、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4、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经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3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单位协定
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不排除该产品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市场利率变动等风险影响,导致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
作能力强且能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公司财务中心将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并建立台账,及时跟踪和分
析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根据其职责,对现金理财产品进行监督和检查。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内部决策程序2026年3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4金管理的议案》。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5(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章睿鹏武石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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