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79公司简称:三美股份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04790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5353291.84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美股份 603379 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胡宇超曹川
电话0579-876498560579-87649856办公地址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218号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218号
电子信箱 zq@sanmeichem.com zq@sanmeichem.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8533653736.917140168177.7919.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7193473082.086441177295.7411.68东的净资产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减(%)
营业收入2827603436.992040344657.1738.58
利润总额1237773511.09482990474.45156.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994628146.52383696641.88159.22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986174319.91374098611.51163.61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943865349.55160659163.32487.50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4.406.32增加8.08个百分点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1.630.63158.73股)稀释每股收益(元/1.630.63158.73股)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787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持有有限
持股比持股质押、标记或冻股东名称股东性质售条件的
例(%)数量结的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胡荣达境内自然人37.832309139590无
胡淇翔境内自然人16.991037382260无境内非国有
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8.02489372880无法人
占林喜境内自然人2.38145002890无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境内非国有
1.4991195390无
司-自有资金法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
其他1.4991039530无五组合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其他0.8049131450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0.8048664000无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0.7445118000无
-社保基金17042组合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
其他0.6137231000无
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胡荣达、胡淇翔、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且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胡荣达、胡淇翔为父子关系,并于2016年6月28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处于有效期内;胡荣达、胡淇翔共同投资设立武义三美投资有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限公司,其中胡荣达出资6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胡淇翔出资30%并担任监事。
(2)胡荣达、胡淇翔、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其他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不适用说明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