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79公司简称:三美股份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anmei Chemical Industry Co. Ltd.(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218号)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3
议案一: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5
议案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6
议案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7
议案四: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8
议案五: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10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3
议案七: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4
议案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15
议案九: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16
议案十: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18
议案十一: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9
听取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集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点30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21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七、现场会议议程:
1、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2、会议主持人宣读现场到会股东人数、持股比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
1他人员
3、宣读会议须知
4、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5、提请股东会审议议案
6、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现场出席股东对提交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8、表决统计(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9、宣布表决结果
10、宣读股东会决议
11、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12、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意见
13、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美股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会议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发言和提问
股东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进行会议登记时同时进行发言登记。
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会议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四、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一)现场投票办法股东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会的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3股东会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
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现场投票监督:在律师见证下,由计票人、监票人、工作人员进行清点计票。
(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公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四)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六、现场会议开始后,请股东将手机调至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
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4议案一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5议案二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
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6议案三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7议案四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岗位任职情况、薪酬及绩效考核奖励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请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度税前薪酬
姓名职务(万元)
胡淇翔董事长、总经理86.70
徐志雄董事、副总经理31.87
胡有团职工代表董事50.59
徐能武董事69.64
王富强董事61.34
潘航董事28.18
张陶勇独立董事8.00
夏祖兴独立董事8.00
徐何生独立董事8.00
潘登常务副总经理76.23
吴韶明副总经理71.89
林卫副总经理52.79
陶旭晖财务总监23.24
胡宇超董事会秘书44.11
占林喜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离任)29.18
潘彩玲财务总监(离任)13.04
合计662.80
注: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该届高级管理人员,新任/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5年度薪酬按其在本年度的相应任职期间计发。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8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9议案五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具体方案和规划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227910341.9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04790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2574844.40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实施了2025年度中期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已派发的现金红利为195353291.8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加上已经实施的2025年度中期分红,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927928136.2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02%。
(二)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927928136.24273040171.65140406682.51
10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2061141136.65778536624.05279644841.86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3227910341.99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1341374990.40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0.0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1039774200.85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1341374990.4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 否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29.01%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否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分红方案。
(一)中期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
公司在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1的净利润的30%。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12议案六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审计机构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鉴于立信在执业能力、执业质量、对公司业务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较为适合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13议案七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持有浙江盛美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美锂电”)49%的股权,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锂电”)持有盛美锂电51%的股权。因盛美锂电的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已完成技改,拟进入试生产运营阶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保障该项目生产运营及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92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至2030年1月31日止,借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 LPR(3%),借款期间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 LPR如有调整的,从次月开始执行调整后 LPR。华盛锂电亦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借款。本次借款无担保措施。
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14议案八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15议案九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及岗位权责体系,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
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领取津贴。
3、职工代表董事不以董事身份另行领取薪酬,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
职工岗位及劳动合同约定。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
16(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
(四)薪酬构成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和其他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结合公司产业规模和岗位职责,参考行业薪酬水平而定,每月发放。
绩效薪酬以公司阶段性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公司可以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行确定。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津贴、员工福利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
得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17议案十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与浙江森田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武义三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清流县金山萤石矿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浙
江盛美锂电材料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合计69000.00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合计24100.00万元。
内容详见 2026 年 1月 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18议案十一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参股公司重庆市新美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美合”)为保障项
目生产运营及流动资金需求,拟向金融机构申请5000.00万元融资,并由股东方对相关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持有新美合49%的股权,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美合51%的股权。公司拟为新美合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4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0%;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为新美合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内容详见 2026年 5月 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19听取报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分别编制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陶勇)》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祖兴)》《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何生)》。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