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9证券简称:三美股份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是否在本次担被担保人被担保人关联本次担保金的担保余额前期预保是否名称关系额(不含本次担计额度有反担保金额)内保
上市公司董事、重庆市新高级管理人员
美合科技2450.00万元9359.00万元否否及其控制或者有限公司任职的主体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73295.02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9.05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重庆市新美合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美合”)为保障项目生产运营及流动资金需求,拟向金融机构申请5000.00万元融资,并由股东方对相关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持有新美合49%的股权,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美合51%的股权。公司拟为新美合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24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0.30%;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为新美合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潘航任新美合董事兼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美合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航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市新美合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齐国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5MAEDXP1K2K成立时间2025年3月10日
注册地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0号1-1室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经营范围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潘航任新美合董事兼副总经理,新美合构成公关联关系司关联方。
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00%,浙江三美化工关联人股权结构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00%。
2026年3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度(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9911.9414901.1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1138.736071.77
资产净额8773.218829.42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56.21-170.5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担保形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本事项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满足新美合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结合其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行为,有利于推进其业务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且公司与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公正、平等地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属于生产经营需要的正常、合理的交易行为;公司与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公正、平等地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事项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航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新美合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增强参股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对新美合的担保比例不会超过持股比例,担保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担保额度占上市担保总额逾期担保累计类别公司最近一期净(万元)%金额(万元)资产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73295.029.050.00公司的对外担保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60845.027.520.00司提供的担保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0.000.000.00联人提供的担保特此公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