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2证券简称:海阳科技公告编号:2026-031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
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74704276股。
*除首发股份外,其他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票(限售期为12月)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53129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923556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1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0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35号)同意,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312900 股,并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8125136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57305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4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520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79235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72%,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4531290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74704276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86名。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6月12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战略配售限售股。
根据公司《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相关股东对其股份锁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持股5%以上的股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有限”)、恒
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申集团”)、福建赢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赢石投资”)、福建中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深”)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公司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
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
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时任监事王苏凤、孔令根、李筛华、刘荣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赣州诚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诚友”)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
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王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赣州诚友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
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
说明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自然人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其他自然人股东请见本公告“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之(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的期初限售股东名单)(1)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承诺并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持股5%以上的股东玲珑有限、恒申集团、赢石投资、福建中深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2)本公司承诺并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
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公司持股期间,若关于持股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
开说明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海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79235566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1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流序持有限售股剩余限售股股东名称占公司总股通数量
号数量(股)数量(股)
本比例(股)
1玲珑有限140000007.72%140000000
2恒申集团106600005.88%106600000
3赢石投资99856475.51%99856470
4福建中深93543535.16%93543530
5景浩50000002.76%50000000
6王苏凤35095791.94%35095790
7杨明占30000001.66%30000000
8王路芳12000000.66%12000000
9沙国培9973340.55%9973340
10王伟9319490.51%9319490
11吴秀林7921620.44%792162012刘荣喜7493300.41%7493300
13夏桦7257910.40%7257910
14王静静6172620.34%6172620
15李捷5991890.33%5991890
16孔令根5561810.31%5561810
17陈阳4839110.27%4839110
18褚银霞4306320.24%4306320
19朱维兵4291020.24%4291020
20夏冬兰4058460.22%4058460
21蔡宝春3954270.22%3954270
22赵冬梅3858190.21%3858190
23伏红军3757380.21%3757380
24顾宇3605610.20%3605610
25金伟3494680.19%3494680
26刘新春2991820.17%2991820
27马太君2991120.17%2991120
28薛海华2799790.15%2799790
29汪鼎元2730030.15%2730030
30李慧红2705920.15%2705920
31楼文英2500000.14%2500000
32李林林2479970.14%2479970
33丁明2479970.14%2479970
34汪根2440520.13%2440520
35李筛华2365900.13%2365900
36秦岭2315630.13%2315630
37王斌2281000.13%2281000
38李正林2212250.12%2212250
39黄华1978010.11%1978010
40蔡鹏1953330.11%1953330
41潘银根1950050.11%1950050
42徐凯1936620.11%1936620
43丁锋1913980.11%1913980
44孙宜山1851000.10%1851000
45张建祥1850080.10%1850080
46薛卫1813500.10%1813500
47刘庆斌1810990.10%1810990
48于秀娟1708050.09%1708050
49武爱国1663810.09%1663810
50肖红1642360.09%1642360
51罗芹1631070.09%1631070
52马进1586570.09%1586570
53陈桂莲1564670.09%1564670
54王永芳1480100.08%148010055邱荣宝1480100.08%1480100
56陈志华1392410.08%1392410
57杭林1311540.07%1311540
58唐春1285130.07%1285130
59周效梅1270920.07%1270920
60祁永明1220800.07%1220800
61周干华1194740.07%1194740
62刘茂华1100520.06%1100520
63顾小红1006600.06%1006600
64王克平871890.05%871890
65黄文869140.05%869140
66朱东明839770.05%839770
67丁运凯835990.05%835990
68禹来红828050.05%828050
69黄万宏757240.04%757240
70周荣春710450.04%710450
71潘道宏707720.04%707720
72崔卫忠664710.04%664710
73陈康661000.04%661000
74袁学锋637040.04%637040
75仓海军422880.02%422880
76尹彦军401090.02%401090
77黄瑞萍396650.02%396650
78刁建军355150.02%355150
79陈康300820.02%300820
80李兵167560.01%167560
81田静静147850.01%147850
82魏王勇252650.01%252650
83徐霞191480.01%191480
84朱天珉91550.01%91550
85张重林52000.00%52000
86陈军36400.00%36400
华泰证券资管-兴业银行
-华泰海阳科技家园1号
8745312902.50%45312900
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7923556643.72%79235566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单项数据存在四舍五入的情况,加总数据可能有尾差。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序本次上市流通数
限售股类型限售期(月)号量(股)上市之日起12个
1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74704276月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上市之日起12个
24531290
股月
合计79235566-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股份类别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45001048-792355666576548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625032079235566115485886股份合计1812513680181251368特此公告。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