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2证券简称:海阳科技公告编号:2026-007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阳锦纶”)
*增资金额: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出资方
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阳锦纶增资人民币20067.22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持有海阳锦纶16%股权的少数股东泰州市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滨江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具体增资金额和增加的持股比例等事项尚待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以有效的评估值确定每股增资价格,并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增资协议,具体金额和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以最终实际增资情况为准。在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标的公司可能面临因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造成的经营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本次交易受后续增资协议签订、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国资审批和备案手续等因素影响,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0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531.2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109.8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67.2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6月9日出具的“中汇会验〔2025〕935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调整后拟累计投序实施项目项目名称投入募集投入募集入进度号主体总投资
资金金额资金金额(%)年产10万吨改性海阳
1高分子新材料项目29230.2029230.2020067.220
锦纶
(一期)
年产4.5万吨高模
2低缩涤纶帘子布智公司30600.0017000.0017000.00100
能化技改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公司15000.0015000.009.000.0099.91
合计74830.2061230.2046067.22
注: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进度为截止2025年12月31日数据。
三、对外投资概述(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加快推进控股子公司海阳锦纶的项目建设,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以现金出资方式向海阳锦纶增资人民币20067.22万元。本次增资由本公司全额认购,持有海阳锦纶16%股权的少数股东新滨江公司自愿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
投资类型--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投资标的名称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人民币20067.22投资金额
□尚未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银行贷款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是?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本次投资标的为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控股子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91321291069455003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法定代表人陆信才
成立日期2013/05/16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创汇路2号主要办公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创汇路2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锦纶6高性能切片、锦纶6高性能纤维生产;化学
纤维、化学制品、纺织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主营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科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89027.39190455.67
负债总额104142.94102347.96
所有者权益总额84884.4688107.71
资产负债率55.09%53.74%
2024年1—12月2025年1—9月
科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82153.96204474.37
净利润3470.473223.25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海阳科技持有海阳锦纶84.00%的股权,泰州市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海阳锦纶16.00%的股权。本次增资价格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准,增资后,公司将增加在海阳锦纶的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具体增资金额和增加的持股比例等事项尚待确定。本次增资后,海阳锦纶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后续将及时公告增资进展情况,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以最终实际增资情况为准。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增资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以现金出资方式出资,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出资方式。
五、增资标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一)其他股东法人/组织全称泰州市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1321291722266150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法定代表人范慧
成立日期2000/08/18注册资本433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33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泰州经济开发区滨江工业园疏港路2号主要办公地址泰州经济开发区滨江工业园疏港路2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泰州港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海阳锦纶股东,持股比例为16%基础设施开发、高新科技开发;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及其他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
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林业产品销售;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建筑主营业务用金属配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农业机械销售;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金属材料销售;
金属材料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石
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产品的生产、销
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海阳锦纶增资,主要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本次增资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向海阳锦纶增资前后,其均在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之内,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资标的公司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具体增资金额和增加的持股比例等事项尚待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以有效的评估值确定每股增资价格,并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增资协议。在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标的公司可能面临因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造成的经营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本次交易受后续增资协议签订、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国资审批和备案手续等因素影响,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本次增资进展情况,具体金额和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以最终实际增资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