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6证券简称:骏亚科技公告编号:2023-03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雷以平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雷以平女士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人数相应减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加粗显示)如下:
修订前:拟修订后:
第一百〇六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第一百〇六条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专门委员会成员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为便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工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