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
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
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
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
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泽丰,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TCL科技、统联精密、赛象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先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1月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浩,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科大讯飞(002230.SZ)、江河集团(601886.SH)、科大智能(300222.SZ)、
科大国创(300520.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泽丰、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先敏、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浩、项
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于2025年10月17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按照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审计业务约定书》《内控审计业务约定书》,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商誉减值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公司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