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骏亚科技: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30 00:00 查看全文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条战略委员会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

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将

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当有两名以上委

员提议时,或者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以召开会议。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但在参会委员没有异议或事情比较紧急的情况下,不受上述通知期限的限制,可以随时通知召开。

第十三条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1名委员有1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

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委员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该委员视为出席会议。

第十六条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在保证各委员可以充分表达意见的基础上,也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形成的书面意见或决议

需参会委员签字,可由一式多份文件组成,每份经由一位或以上的委员签署,可以传真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签署。

第十七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战略委员会成员中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关联关系,须予以回避。

第二十条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战略委员会决议的书面文件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整理并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第二十二条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以下无正文)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