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元成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
年12月3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监事会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根据《公司法》、《元成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就公司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通过审阅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及实际情况,基于我们客观、独立的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
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以下无正文)
4元成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之签署页)
震.
姗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几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