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0证券简称:通达电气公告编号:2026-016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研发楼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252785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4.0629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丽娜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全部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黄璇出席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陈永锋、吴淑妃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25213980 99.9713 52231 0.0231 12300 0.0056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25216780 99.9725 49431 0.0219 12300 0.0056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893900 92.7926 54931 5.7022 14500 1.5052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25202680 99.9663 57831 0.0256 18000 0.008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25210180 99.9696 52531 0.0233 15800 0.0071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25212980 99.9709 52231 0.0231 13300 0.0060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25206480 99.9680 64131 0.0284 7900 0.003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1、非累积投票议案(不含5%以上股东及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
280160092.8496494315.7256123001.4248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379390091.9577549316.3626145001.6797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
478750091.2164578316.6985180002.0851
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度中
579500092.0851525316.0846158001.8303
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6会计师事务79780092.4095522316.0499133001.5406所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3、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持有公司股票的
公司董事及其他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分别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群威、谢淮桉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