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1证券简称:力聚热能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在上述议案中,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确认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并制定了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确认了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姓名职务任职状态税前报酬总额
1何俊南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1130200.00
2注1陈国良董事现任125790.00
3王建平董事、副总经理现任1002840.00
4何晓霞董事、副总经理现任994040.00
5何歆董事现任307660.00
6注2童静炜职工代表董事现任36130.00
7徐栋娟独立董事现任82000.00
8杨将新独立董事现任82000.00
9赵奎独立董事现任82000.00
10张百炁副总经理现任855560.00
11刘楠楠副总经理现任485220.00
12葛建良财务总监现任563940.00
13刘小松董事会秘书现任361840.00
合计6109220.00
注1:陈国良于2025年11月14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此前,任职公司监事会主席,上表中只列示其报告期内任职公司董事期间的薪酬;
1注2:童静炜于2025年11月14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职工代表董事;此前,任职公司职工
代表监事,上表中只列示其报告期内任职公司董事期间的薪酬。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在公司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在公司同时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个人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评后确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2、独立董事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8.2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个人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评后确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三、专项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
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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