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91公司简称:力聚热能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
一、会议议程................................................3
二、会议须知................................................5
三、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附件一、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8
议案二、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3
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4
附件二、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5
议案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8
议案五、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9
议案六、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0
议案七、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2
议案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3
议案九、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4
议案十、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5
四、会议听取事项.............................................32
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2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33
2一、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盛业街15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俊南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会议当天13:00-14:00)
(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开始,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推举2名股东分别作为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1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听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七)现场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现场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二)与会董事在股东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4二、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行,提高会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1、参会资格: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2、除了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会务工作人员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30日14:00开始。会议开始时,入场登记结束,届时未登记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无现场投票表决权。迟到股东的人数、股权数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数。
入场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
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4、请与会者维护现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各位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
5、为保证本次大会的秩序及效率,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如有问题需要质询,
不应打断大会流程,而应在签到时向公司工作人员登记并提交问题,由公司统一安排答复。所有问题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就某一议案发言不得超过1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6、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只能选
5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
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时不进行发言。非累积投票的议案,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回避”、“弃权”四项中任选一项,并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累积投票的议案,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每个议案组后填写具体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享有的选举票数等于表决股东持股数乘以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本次股东会投票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
011)。
7、谢绝到会股东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果,在公司未发布公告之前,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均负保密义务。
8、股东会结束后,股东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6三、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2025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总结了2025年度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情况,编制了后附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7附件一、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累计审议通过48项议案,除审议
通过并继续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关联交易预计、对外担保、董事薪酬、年度利润分配、增选董事、修订部分
公司内控制度等议案外,还对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在相关议案审议通过后积极推动各项决议的有效执行。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召集股东会职权,
全年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会和1次临时股东会,共审议通过20项议案,会后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全面执行股东会决议,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2025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合法合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积极落实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7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3226415.09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2737806.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4035778.55元。
8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7月26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014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1500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6月;公司根据厂区规划调整方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留“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年产500套大功率超低氮燃气锅炉产业化项目”原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二路59号”的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一路以南,杨山坞路以西”地块。年产500套大功率超低氮燃气锅炉生产线在原实施地点实施;研发中心的研发车间在原实施地点实施,研发中心的研发大楼在新增实施地点实施。
为提高剩余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关系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公告文件共计82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以及股东会通知、决议公告等临时公告。
9公司重视维护投资者关系,2025年度,通过指定电话、电子邮箱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答复投资者关注的问题,接待投资者调研等多种形式,建立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机制。
(三)积极完善公司内部治理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2025年10月28日,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相关制度修订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股东、职工等各方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人数由7人调整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保持不变,非独立董事由4人调整为6人。新增的2名非独立董事中有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另一名为非职工代表董事该名董事由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为适应上述变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2025年度,为更好地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公司董事积极学习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监管规则,提升履职能力。
三、2025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4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实施细则,对专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公司
10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
四、2025年度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全体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均亲自出席了公司2025年度内召开的6次董事会会议及各自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在公司发展及投资者关系维护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做出审慎决议,切实维护了股东权益。
2025年度,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公司历次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认真贯彻
落实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立足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始终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和立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五、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2026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度,公司继续深耕工业锅炉领域,聚焦热水锅炉和蒸汽锅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热水锅炉主要用于医院、酒店、写字楼等楼堂馆所供热和小区集中供暖;蒸汽锅炉主要为食品、饮料、包装印刷、纺织印染、医药、烟草、化工、
养殖业、化妆品、洗涤、建材、造纸、煤矿等各种工业场景提供所需蒸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795.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90.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40%;基本每股收益2.48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33.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2.2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7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37%,较上年同
期减少8.16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32%,较上年同期减少4.45个百分点。
2026年,公司将继续深耕工业锅炉赛道,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力度,
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制造水平赋能产品,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和运营能力,保持核心业务稳定增长;围绕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努力挖掘减碳
11机会,生产节能降耗的优质工业锅炉产品,推动公司绿色生产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社会和环境做出更大贡献。公司将在培育和运用新质生产力上努力探索,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开展技术前瞻性洞察,强化基础研究,攻克重点技术,加强交流合作,提升研发团队能力和研发质量,进一步优化研发人才激励机制。
在投资者关系维护方面,公司会继续完善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丰富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多元化沟通渠道,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关切点,保持高频、高质、高效的良性沟通,不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完善公司信披制度及工作机制,优化披露内容,减少冗余信息,强化风险揭示,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公司透明度。
公司将继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积极贯彻落实《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最新治理要求,持续调整优化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强化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持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结构,落实股东权利保护,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积极深化独董制度改革,不断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决策和咨询作用,持续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
我们将继续强化“关键少数”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实时关注法律法规更新,及时传达监管动态,不断增强“关键少数”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责任意识,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督促其忠实、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12议案二、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度财务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报表、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13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2025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财务工作以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后附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14附件二、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聚热能”或“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我们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力聚热能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比上年同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2024年2023年期增减
(%)
营业收入1137953384.091064681421.226.881204425925.24
利润总额264299334.76340246461.44-22.32313807691.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5907246.38291112271.93-22.40268281778.25
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203142147.16216052193.39-5.98233923449.47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46012179.79288300611.4620.02214632341.99
量净额本期末比上年
2025年末2024年末同期末2023年末
增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130575483.706.291094857492.10
净资产2264559549.65
总资产3362327906.063074103174.219.382261886813.88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比上年同期增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2023年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483.75-33.873.93
15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483.75-33.873.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2.232.78-19.783.43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3718.53减少8.16个百分点28.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9.3213.76减少4.44个百分点24.75
净资产收益率(%)
1、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变动原因:本报告期净利润下降和上一报告期发行股份所致;
2、稀释每股收益(元/股)变动原因:本报告期净利润下降和上一报告期发行股份所致。
三、资产及负债情况、损益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上期期本期期末本期期末末数占金额较上数占总资情况说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总资产期期末变产的比例明的比例动比例
(%)
(%)(%)
货币资金311875684.019.28442046325.9014.38-29.45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00000.002.9751936936.111.6992.54
应收账款331179907.699.85215018899.846.9954.02
存货452314222.3213.45481684022.0715.67-6.10
合同资产51696541.461.5438962851.891.2732.68
债权投资417721617.3512.42574376297.7118.68-27.27
固定资产602748181.3417.93433972637.1114.1238.89
在建工程1256636.490.0487089618.312.83-98.56
无形资产196079765.525.83166772395.965.4317.57
应付账款158145838.634.7151694582.004.934.25
合同负债549013046.7516.33558183056.0718.16-1.64
应付职工薪酬59254917.241.7652268580.611.7013.37
递延收益82956724.112.4757485775.911.8744.31
其他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新增理财产品所致;
2、应收账款变动原因:主要系客户货款尚未收回所致;
3、合同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客户货款尚未收回所致;
4、固定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部分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5、在建工程变动原因:主要系部分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6、递延收益变动原因: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二)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795.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90.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40%。利润表相关项目如下表所示:
16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137953384.091064681421.226.88
营业成本682634935.87628425185.838.63
销售费用93415164.8186159515.208.42
管理费用69223257.8265314178.495.99
财务费用-4439025.40-9127585.27不适用
研发费用50901360.9951815144.69-1.76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6012179.79288300611.4620.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3499880.16-837333195.39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093725.34659653814.23-115.78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理财赎回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无股权融资等大额现金流入所致。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17议案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819992615.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5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加上半年度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42%。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18议案五、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19议案六、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公司对非独立董事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了2025年度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在公司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在公司同时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
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个人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评后确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非独立董事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20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21议案七、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8.20万元/年(税前)。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8.2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22议案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和义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质材料、信息安全及质量管理、人力等资源配
置、执业记录等文件,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和内控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23议案九、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为公司节能贷客户与各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同所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7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客户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
客户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上述1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系指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如公司因提供存单质押担保的部分,则以实际已受到使用权限制的货币资金金额计算。
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办理与担保事项相关的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24议案十、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预计金额与
2025年度
关联交易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关联人实际发生金类型预计金额额差异较大额的原因西安热力聚锅炉有限
不超过3000.001965.23业务量减少向关联方责任公司采购商品溧阳德维透平机械有
不超过250.00176.99限公司
小计不超过3250.002142.22西安热力聚锅炉有限
不超过3000.00586.76业务量减少责任公司浙江湖州力聚电热技
不超过100.007.08业务量减少向关联方术有限公司出售商品北京友邦众拓能源技
不超过2.001.13术有限公司浙江华跃环境科技有
不超过100.0034.63业务量减少限公司
小计不超过3202.00629.60
25预计金额与
2025年度
关联交易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关联人实际发生金类型预计金额额差异较大额的原因杭州衡力贸易服务有
从关联方不超过40.0039.10限公司租入资产
何俊南不超过20.0019.20
小计不超过60.0058.30向关联方许可西安热力聚锅炉有限
不超过100.0071.89专利使用责任公司权
小计不超过100.0071.89
合计不超过6612.002902.01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年年初本次预计至披露日金额与上
2025年度
关联交易2026年度与关联人年实际发关联人实际发生金类型预计金额累计已发生金额差额生的交易异较大的金额原因西安热力聚向关联方
锅炉有限责不超过1500.000.001965.23采购商品任公司
小计不超过1500.000.001965.23
26西安热力聚
锅炉有限责不超过1000.000.00586.76任公司北京友邦众向关联方
拓能源技术不超过2.000.001.13出售商品有限公司浙江华跃环
境科技有限不超过100.000.0034.63公司
小计不超过1102.000.00622.52杭州衡力贸
从关联方易服务有限不超过40.008.2539.10租入资产公司
何俊南不超过20.000.0019.20
小计不超过60.008.2558.30向关联方西安热力聚
许可专利锅炉有限责不超过50.000.0071.89使用权任公司
小计不超过50.000.0071.89不超过
合计8.252659.64
2712.00
二、关联方介绍
1、西安热力聚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程新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18年3月28日
(4)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10888号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渭水供热公司院内
27(5)经营范围:真空热水机组、A 级锅炉、B 级锅炉、压力容器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工业锅炉及辅机配件制造;
五金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6)股东信息: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浙江力聚热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7)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建平担任该公司董事
(8)履约能力分析: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浙江湖州力聚电热技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何俊南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23年5月8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杨山坞二路59号1幢101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后勤
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信息: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浙江湖州众力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持股30%
(7)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公司的关联方
(8)履约能力分析: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杭州衡力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何俊南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1997年9月16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起广场 A 座 402 室
28(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办公设备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信息:何俊南持股75%,何歆持股25%
(7)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何俊南控制的公司
(8)履约能力分析: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何俊南
何俊南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5、北京友邦众拓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郭淑茹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8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西大街12号楼13层1301
(5)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
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致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股东信息:温江华持股70%,郭淑茹持股20%,刘婷持股10%
(7)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公司的关联方
(8)履约能力分析: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6、浙江华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陶利国
(2)注册资本:518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7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大漾路1077号
29(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专用设备修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
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信息:陶利国持股100%
(7)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小松姐夫控制的企业
(8)履约能力分析:在与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机组、配件以及租赁运输工具、办公场所等。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将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该等关联交易能够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公司与关联方通过互相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故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负面影响。
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31四、会议听取事项
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徐
栋娟女士、杨将新先生、赵奎先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公司股东会会议;
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和立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并根据2025年度实际履职情况编
制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现向股东会报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栋娟、杨将新、赵奎
2026年4月30日
32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了2025年度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
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个人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评后确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现向股东会报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