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1证券简称:力聚热能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俊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2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俊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根据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2025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总结了2025年度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公司股东会会议;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原1则和立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任独立董事徐栋娟女士、杨将新先生和赵奎先生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025年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聘任的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对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度财务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报表、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2025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财务工作以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3具《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19992615.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5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42%。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浙江力4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公司对董事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了2025年度薪酬;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在公司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在公司同时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董事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非独立董事何俊南、陈国良、王建平、何晓霞、何歆、童静炜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8.205万元/年(税前)。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8.20万
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徐栋娟、杨将新、赵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了2025年度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何俊南、王建平、何晓霞回避表决。
1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和义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质材料、信息安全及质量管理、人力等资源配置、响应方案及执业
记录等文件,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7000.00万元。其中,
对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客户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
为70%以下客户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上述1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系
指对外担保的余额。因提供存单质押担保的,则以实际已受到使用权限制的货币资金金额计算额度。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公司对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事项,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遵循了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价格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
7常业务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何俊南、王建平、何歆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起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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