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证券简称:新天然气公告编号:2023-050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本意见提出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因公司全体监事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
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