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证券简称:新天然气公告编号:2023-060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对已经公告的2023年1-9月净利润(数据未经审计)不会有影响。
一、概述
1、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然气”)目前
拥有 8 家境外公司:香港利明控股有限公司、AAG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Asia American Gas Inc.、Sino-American Energy Inc.、AAG Energy (China)
Limited、Alpha Eagle Limited、Crowsnest Holdings Limited、Pacific Asia
Petroleum Limited,自成立以来分别使用港币、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公司拟自2023年10月1日起将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由外币变更为人民币。
2、本次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本次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关于公司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发表了意见。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境
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事项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的原因2023年2月17日,新天然气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新天然气通过全资孙公司香港利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利明”)作为交易的要约人,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
第86条向计划股东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能源”)。交易完成后,亚美能源将成为香港利明全资子公司。2023年7月12日,亚美能源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退市。亚美能源私有化完成后,新天然气境外子公司所面临的外部投融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且货币资金中外币收付情况随之大幅降低,表明其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新天然气合并报表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在境外公司使用非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情况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的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需要进行外币金额折算,从而导致出现虽互为集团内部往来关系的账务记录,因所采用不同的记账本位币,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将产生较大的汇兑损益,从而影响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所经营的实体业务带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认为8家境外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应变更为人民币。
2、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正》的相关规定,本次8家境外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即不必以新的记账本位币重述以前年度编制的会计报表。
在变更当日,境外公司报表中仍有以前以外币记账累积形成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其金额为截至记账本位币变更日止的外币报表折算的人民币报表中的该项目余额,但该项目后续不会有新的发生额。
因此,虽然本位币已变更为人民币,但历史上累积形成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仍然会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的组成部分保留在变更本位币后的人民币报表中,直到后续公司清算为止。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将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由外币变更为人民币,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
2、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是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3、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将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由外币变更为人民币,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审议本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