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证券简称:新天然气公告编号:2025-03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
律、法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一、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3931354.61元,盈余公积
218872223.24元,资本公积1705207747.62元。
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是获取新项目导致的融资利息支出增加、经营规模扩大后管理费用开支相应增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应
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增加,以及重要境外子公司分红流向境内时间长,流程较为复杂尚未分回等原因,导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随着公司组织架构进一步优化、区域内市场顺价的进一步调整,以及境内外通道的顺畅,母公司亏损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
1/293931354.61元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盈余公积全部来源
于公司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
二、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至124940868.63元,累计未分配利润补亏至0元。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方案,将有效改善财务状况,减轻历史亏损负担,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同时,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努力兑现对投资者的年中分红承诺,积极落实相关资金通道,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
三、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经2025年9月30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