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6证券简称:金辰股份公告编号:2026-047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分别收到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0583财保1664号之一],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辽0803财保3号]、[(2025)
辽0803财保4号],并获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于2025年8月分别收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0583民初20014号]、
[(2025)苏0583财保1664号之二],获悉公司与苏州智慧谷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智慧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苏州智慧谷已撤诉,同时,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部分资金已解除冻结。公司于2026年1月收到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辽0803财保4号之一],获悉公司与苏州智慧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苏州智慧谷已向营口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仲裁请求,同时,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部分资金已解除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9日、2025年9月2日、2026年1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9)。
公司于近日收到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辽0803财保3号之二],获悉公司与苏州特易鑫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特易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苏州特易鑫已向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相应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已裁定解除公司该部分被冻结的账户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作为买方,苏州特易鑫作为卖方,双方因买卖合同纠纷事宜,苏州特易鑫向营口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根据其申请的诉前保全,出具《民事裁定书》[(2025)辽0803财保3号],将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
近期,双方就上述纠纷达成了《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苏州特易鑫原仲裁主张的货款总额为24385840.81元,经协商最终确定需支付的总货款金额为13000000.00元;各方尚未履行完毕的全部采购合同/订单/框架
协议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统一解除,公司无需继续履行相关采购义务,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双方已共同向营口仲裁委员会提交《和解协议》,并申请按照协议内容出具仲裁调解书。
苏州特易鑫已向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相应财产保全措施,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裁定书》[(2025)辽0803财保3号之二],裁定解除公司相关账户资金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性质解除冻结金额(元)营口金辰大连银行股份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营口***********1034一般账户24385840.81有限公司分行
二、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该部分被冻结的账户资金已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状态,有利于公司资金划转和使用,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