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ST沐邦: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12-05 00:00 查看全文

*ST沐邦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适应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

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应当过半数。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第三条至第四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证券部负责。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1/3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七)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会议决

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行使职权应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战略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

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至少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也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快捷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不受上述提前两日通知的时间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二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会议既可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也可采用视频、电话等通讯方式召开,或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四条战略委员会会议讨论和表决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当回避讨论和表决。

第十五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部保存。

第十六条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2/3第十七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