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6-035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补充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披露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实际控制浙江宝之梦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责令公司改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于
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关于2023年度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补充披露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补充披露,该次表决事项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将所持广东美奇林互动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浙江
宝之梦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0043.40万元人民币,具体交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美奇林互动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2023年度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补充披露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此次补充披露事项。董事会认为:公司今后将认真总结,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了解监管机构发布的规则制度,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本次补充披露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公司信息披露更加全面、完整,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前期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根据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对2023年度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进行整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补充披露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补充披露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补充披露事项。希望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杜绝上述事项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说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第(六)项的规定,“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拍卖等,但是招标、拍卖等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该笔交易在发生时采用公开处置的方式进行,符合前述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的情形,且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补充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对上述补充披露2023年度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
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将吸取经验教训,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