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内控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评价公
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各部门”)。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原则
第四条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范围包括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高风险业务。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准确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三章内部控制评价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阅和批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批准由公司经营层提交的涉及内部控制整改的重要事项;
(三)审议和批准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内部控制管理相关制度和规章。
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按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对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是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的机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牵头,工作组成员由公司相关部室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一)实施内控测试和评价工作,编制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提出内控缺陷整改建议,与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管理层沟通确定内控缺陷整改计划;
(三)在内控测试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各流程的实际执行情况,通过与
相关流程负责人的沟通,整理并完善公司内控制度;
(四)根据现场测试获得的证据,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成因、表现形
式和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按照内控缺陷的评价标准,将其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并提出认定意见和整改意见,编制缺陷评价汇总表,督促相关单位或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七条公司审计监察部是内部控制评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
(二)根据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三)汇总分析各单位各部门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和自我评估报告;
(四)整理内部控制独立性测试评价工作底稿和评价报告;
(五)根据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编写《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八条公司各单位各部门是内部控制评价的参与单位及完成内控缺陷整改任
务的责任主体,应指定内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及自我评估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2/6(一)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填写本单位本部门内部
控制自我评估表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报送公司审计监察部;
(二)按照公司内控缺陷整改工作计划,及时完成各项流程所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缺陷整改工作,并根据整改进度情况填写内控缺陷整改进度一览表报送审计监察部;
(三)提供可靠信息资料,进行内部控制测评和检查工作。
第四章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内容
第九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各单位各部门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的独立性测试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关于内控缺陷的汇总和认定;
(四)内部控制缺陷整改;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信息披露。
第十条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主要依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工作程序,紧
紧围绕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公司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以各单位各部门内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为基础,结合审计情况进行汇总。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应对独立性测试评价工作底稿进行严格审核,对所认定的评价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持续改进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评价结果,结合内部控制自我
评估表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等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编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涵盖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3/6(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认定情况
(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重大缺陷采取的应对措施
(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十四条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妥善保管内部控制评价的有关文件资料、工作底稿和证明材料等。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应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
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的相关证据,如实填写内部控制缺陷并进行分析、研究。
第十六条公司选择以12月31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基准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公司年度报告公布日向相关外部监管机构提交及报送。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日之间发
生的重大缺陷,公司管理层应予以核实,并根据核查结果对评价结论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过内部审批程序,经董事会批准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第五章内部控制评价程序
第十九条公司审计监察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有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评价一般包括内控评价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其主要工作程序为:
(一)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和方案,报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审议批准;
(二)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的安排开展本单位和本部
门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和报告;
(三)公司审计监察部汇总和统计各单位各部门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表和报告,并上报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
4/6(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根据汇总情况,确定内部控制独立性测评的
重点范围和工作计划,并由审计监察部具体实施分析和评价;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汇总和分析内部控制缺陷,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进行整改和完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
(六)公司审计监察部编制并修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信息披露。
第六章内部控制评价监督和改进
第二十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涉及的单位和部门应及时提供全面和准确的资料,保证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因迟报、漏报、瞒报等影响重大风险的妥善处置,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未经授权批准或许可,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对外公布内部控制
评价结果,凡擅自公布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给公司声誉和经济造成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机制的全面评估工作,通过评估持续改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七章内部控制评价的监督及奖惩
第二十三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活动由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统一负责监督,如相关单位对检查评价的过程或结果的公正性存在质疑,可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的审计监察部门反映。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应组织定期检查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汇总检查结果记录;组织讨论风控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缺陷进
行认真整改;定期组织提请修改流程、矩阵和内部控制手册,推进内控体系完善;汇总编制内控运行监测综合报告。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各部门开展的内部控制自评工作进行评价,并根据公司
下达的年度风险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将结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中。
附则
5/6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